结论先说:逾期付进度款,催告、停工、优先受偿要按节点衔接
施工方(承包人)遇到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先发书面催告固定欠款与逾期事实,催告无果且符合条件时可依法停工并要求赔偿停窝工损失,同时留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把催告、停工、优先受偿三件事按节点衔接好,避免超期失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同法第八百零四条、第七百八十八条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义务与承包人权利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条文见 flk.npc.gov.cn。
第一步:书面催告固定欠款与逾期
- 催告函写明已完工程量、应付进度款金额、逾期天数与计息依据,留快递底单与签收回执。
- 催告是后续停工、优先受偿、计息的前提证据,见逾期付款利息与资金占用损失:LPR、违约金与利率条款的依法主张。
- 催告同时申请诉前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见诉前财产保全在应收账款依法主张中的运用:适用条件、担保与期限衔接。
第二步: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依法停工并索赔
-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进度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并请求赔偿停窝工损失。
- 停工前要再发书面通知,写清停工范围、起止时间与损失计算口径,避免被反称擅自停工违约。
- 停窝工损失要独立举证:人工窝工、机械租赁、现场看护等凭证逐笔留存。
第三步:把优先受偿权放进整体方案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但必须在法定最长期限内行使,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 进度款、结算尾款、质保金返还中属于工程价款的部分,均可纳入优先受偿范围,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受偿顺位与应收账款实现路径。
- 中途解约的,就已完工程折价补偿一并主张,见工程合同中途终止的已完工作结算:折价补偿与欠款主张。
常见抗辩与应对
- 对方以“等审计结果”拒付进度款:审计不是进度款支付前提,合同节点到了就应付款,见审计结论能不能当拒付理由:工程款结算的效力边界。
- 对方主张质量异议抵销进度款:质量异议与付款是不同法律关系,可另诉或反诉,不直接停付无争议部分。
- 对方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内部审批未完拖延:不是延期付款法定理由。
债权人操作清单
- 每期进度款到期前七日提醒,到期后发书面催告并留痕。
- 催告后合理期限仍不付的,发停工通知并抄送监理、发包方管理层。
- 同步准备优先受偿权主张材料:合同、进度确认、结算单、催告记录。
- 对账单与签证单及时签字确认,见对账单与结算单的证据效力:签字、盖章与电子确认在诉讼中的认定。
企业内控建议
- 项目部与法务共用进度款台账:节点、金额、催告动作、对方回复、停窝工损失台账逐笔登记。
- 把优先受偿权期限作为红线日历,距到期一定时间自动提醒,避免超期失权。
- 合同模板把逾期付款的计息、停工权、优先受偿保留条款写死。
常见问题
问题一:进度款拖了几个月,我能直接停工吗? 先书面催告并给合理期限,对方仍不付且导致无法施工的,可依法停工并索赔停窝工损失。停工前再发书面通知,写清范围与损失口径,避免被指擅自违约。
问题二:发包人说等审计完再付进度款,合法吗? 审计通常不是进度款支付的前提。按合同节点应付的进度款,对方以等待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等理由拖延的,可依法主张付款并计逾期利息。
问题三:优先受偿权过期了还能要钱吗? 优先受偿权有法定最长期限,超期将丧失优先顺位,但普通债权请求权仍在,仍可起诉主张付款。期限是红线,务必提前提醒、及时行使。
问题四:停工期间的人工机械损失怎么算? 以实际发生的窝工、租赁、看护等凭证为准,逐项举证;停工通知与损失清单要对应,避免笼统主张被砍减。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第八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见 flk.n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