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先说:框架协议采购分两阶段进行,先公开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再由采购人在入围范围内选定成交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资金按框架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执行,供应商应留存订单、验收与结算凭据作为回款依据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2022年3月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框架协议采购是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大量采用这一方式,供应商的回款节奏与凭单管理随之改变。(参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下中小企业回款保障)
两阶段的结构
-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按价格优先法或者质量优先法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订立框架协议;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框架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见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 第二阶段: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确定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直接选定是主要方式,见第三十二条。
- 合同口径:同一框架协议采购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服务对象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见第十七条。
框架协议里与付款有关的约定
- 支付条款入协议:框架协议应当载明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见第十四条第八项。
- 价格上限:征集文件确定最高限制单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见第十三条。
- 协议期限:货物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服务项目一般不超过两年,见第十五条。
- 结算方式:供应商履行合同后,依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凭单、订单以及结算方式,与采购人进行费用结算,见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的回款保障
- 凭据管理:订单、供货或者服务记录、验收单、结算单按次归档,与付款申请逐笔对应,结算争议的证据基础见对账单与结算单的证据效力:签字、盖章与电子确认在诉讼中的认定。
- 时限衔接:属于中小企业供应商的,付款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期限要求,规则见大型企业60日付款期限: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
- 争议解决: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质疑、投诉,路径见政府采购合同款项拖欠:供应商的行政救济与投诉路径。
- 预算约束:机关事业单位付款受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约束,理解付款节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付账款的预算约束:国库集中支付与按期付款合规。
常见问题
问题一:框架协议采购和普通招标有什么区别? 框架协议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公开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才在入围范围内选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见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条。适合技术、服务标准明确、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多频次小额度场景,单次大额项目仍按招标投标法定程序进行。供应商拿到的是入围资格,不等于拿到合同。
问题二:入围之后多久能拿到合同和回款? 入围后由采购人按直接选定、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确定成交并订立采购合同,见第三十二条。回款按框架协议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执行,见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建议把订单、履约记录、验收与结算凭单按次归档,作为付款申请与争议处理的依据。
问题三:采购人可以不按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签约吗? 不行。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见第十三条;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见第十七条。遇到高于协议价格签约、条款被实质修改的,可以依法提出质疑、投诉。
问题四:中小企业供应商适用多长付款期限? 框架协议采购中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同样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款项。具体争议可结合采购合同与结算凭单,通过质疑、投诉渠道主张。
参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见 ww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