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犹如一颗毒瘤,不仅严重影响承包人及实际施工人的资金周转和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工人工资拖欠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等。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因工程款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涉案金额也不断攀升。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 “《建工司法解释(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相关法律实务问题进行梳理与分析,同时引入丰富且具有代表性的新闻案例和法院判决案例,让读者能够直观、深入地理解法律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为实务操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
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追讨及法律实务要点
协商解决:方式,灵活且成本效益高。双方可就支付时间、方式、分期等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发函催款:书面催款函可中断诉讼时效,通常由律师起草,增强法律效力。 申请支付令: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时,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程序简便快捷。 提起诉讼:最终手段,需准备充分证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行使优先受偿权:依据《民法典》第807条,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保障工程款回收。 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实际施工人可直接起诉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主张权利,但需证明欠款数额。 转包人破产情形:实际施工人可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同时作为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需充分举证债权金额。 工程质量争议:工程质量问题需通过鉴定确定责任。如确属承包人原因,需修复至合格方可主张工程款;若发包人原因,可要求其承担责任。 合同无效情形:包括无资质、挂靠、未招标、转包或违法分包等。合同无效不意味着工程款打水漂,只要工程验收合格,仍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价款。 质量不合格处理: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核心证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文件、往来函件、付款凭证、施工记录等。 及时收集:每完成工程节点,及时验收并出具报告;变更需办理签证手续。 真实性完整性:确保证据真实完整,函件需保留收发记录。 妥善保存:分类整理纸质证据,电子证据备份并公证,确保证据关联性。追讨工程款的五大途径
案例:协商以房抵债
特殊情形处理
案例:转包人破产,实际施工人维权
合同效力与工程款追讨
案例:借用资质合同无效仍获工程款
证据搜集与保存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