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法务公司·新乡 全国商账管理服务平台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债权人关注什么-封面
资讯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债权人关注什么

新乡作为豫北重要的制造业与商贸枢纽,牧原、天隆、华兰生物等龙头企业带动的供应链网络日益密集,票据结算与信用证贸易在这里是常态。一旦上游债务方进入破产程序,权利方的应收账款往往面临停…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债权人关注什么-封面

资讯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债权人关注什么

建成法务公司·新乡

新乡作为豫北重要的制造业与商贸枢纽,牧原、天隆、华兰生物等龙头企业带动的供应链网络日益密集,票据结算与信用证贸易在这里是常态。一旦上游债务方进入破产程序,权利方的应收账款往往面临停滞。近日,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实务界对其中涉及票据追索权、信用证结算、债权认定等条款高度关注。落地到新乡制造与贸易企业的日常经营,这些修订意味着什么?

实务图示

Q1:债务方破产重整期间,持票人还能主张票据权利吗?

这是新乡中小企业最担心的问题。实务中,很多供应商接受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一旦开票方或承兑方进入重整,票据权利是否还能正常行使?

修订草案二审稿对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保护作了更细致的规定,但同时也强调对合法债权的保护。从票据法角度看,持票人的追索权并不因债务方进入重整程序而当然消灭。关键是及时申报债权、依法主张权利。

实务建议:

  • 票据到期前发现债务方有破产风险,应提前启动对账与催告程序
  • 重整受理后至债权申报截止前,务必向管理人申报票据债权
  •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及时行使追索权,保留操作记录

Q2:信用证项下权利方如何确保回款安全?

新乡平原新区、新乡高新区聚集了大量进出口贸易企业,信用证结算占比高。债务方破产时,信用证开证行、议付行的责任边界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修订草案二审稿在债权认定方面更加明确,对于具有独立性特征的信用证权利,实务中通常认为不应简单适用破产抵销或冻结规则。权利方应当:

  1. 在信用证到期前关注开证行资信变化
  2. 破产受理后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信用证项下债权
  3. 与银行保持沟通,确认是否触发信用证止付条款
依据《民法典》第57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票据与信用证本质上都是金钱债权,权利方依法主张回款具有充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79条

Q3:破产受理后,已经到期的应收账款如何处理?

这是新乡制造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一家新乡食品加工企业与上游供应商约定60天账期,供应商刚把票据贴现,债务方就进入破产程序,这笔钱还能拿回来吗?

修订草案二审稿对破产受理后的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确认程序作了优化。对于已到期债权,权利方应在法院公告的申报期内及时申报。对于未到期债权,草案明确视为到期,这有利于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时间节点提醒:

阶段权利方动作
破产申请受理前完成对账,固定债权凭证
法院公告期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确认异议期对管理人不认可的债权可提起诉讼
重整计划执行期按确认金额主张回款

Q4:票据追索权与破产债权申报能否并行?

很多新乡企业财务负责人有一个困惑:既然债务方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持票人到底应该走票据追索,还是走破产债权申报?

实务中,这两条路径并不矛盾。票据追索权是持票人的法定权利,不因破产程序而丧失。但权利方需要注意:

  • 若已通过票据追索获得部分清偿,应在破产债权申报中扣除已受偿部分
  • 若票据债权未获足额清偿,可就差额部分继续参与破产分配
  • 重整期间,票据追索权的行使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应及时与管理人沟通
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立法精神看,国家持续强化对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保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修订草案二审稿在此背景下出台,有利于为票据与信用证结算提供更稳定的制度预期。

Q5:新乡制造与服务企业如何提前防范破产风险?

与其事后追偿,不如事前防范。针对新乡制造业账期长、贸易业票据多的特点,权利方应建立商账管理体系:

第一,客户资信动态监测。 对主要债务方定期查询工商信息、司法风险、失信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预警。

第二,结算方式多元化。 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票据类型,合理搭配电汇、信用证、保函等工具,分散回款风险。

第三,合同条款精细化。 在采购与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管辖法院、债权申报配合义务,为依法追偿预留空间。

第四,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一旦发现债务方有破产迹象,应尽早采取财产保全、债权申报等措施,避免错过关键节点。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权利方务必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债权受损。《民事诉讼法》第246条

结语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征求意见,为新乡乃至全国企业的商账管理提供了新的制度参考。票据与信用证结算作为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工具,其权利保护机制的完善,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现金流安全。建议新乡制造、贸易与服务企业密切关注修法进展,结合《民法典》《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做到风险早识别、权利早主张、回款有保障。

应收账款实务问答

关于欠款回收,您可能想了解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民法典》第188条)。时效届满会影响胜诉权,建议尽早催收、留存证据,必要时以律师函等方式中断时效。

对方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等金钱债务的,可依据《民法典》第579条请求其支付;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依第577条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还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约束。

协商无果,如何依法追偿?

通常路径为:书面催收 → 律师函 → 诉讼或仲裁 → 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划扣财产)。胜诉后应在二年内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46条)。

找不到债务人或财产怎么办?

可借助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财产线索,申请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确有需要时,可通过公告送达、悬赏举报等合法方式推进。

看了案例,需要专业债务处置方案?

建成法务公司 全国商账风险管控 · 486 城本地化 · 依法合规服务

律师协作 · 诉讼保全 · 财产线索 · 全流程合规

法律依据与合规保障

民法典·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原文 →

民事诉讼法·支付令

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查看原文 →

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查看原文 →

* 以上法条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建成法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有处置手段合法合规。

全国企业全国专题

建成法务公司专注全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商账依法追偿服务,覆盖全国及周边区域。我们拥有专业的法务团队和丰富的处置经验,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回款方案,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全国,我们服务过众多制造业、贸易业、服务业企业,积累了丰富的本地案件处置经验。我们熟悉全国司法环境和商业惯例,与当地律师事务所、法院执行部门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高效推进。

全国服务优势

📍

本地化服务

全国及周边区域上门服务,熟悉当地司法环境和商业惯例

快速响应

接到委托后24小时内启动案件评估,48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

💰

风险代理

回款前不收取基础服务费,回款后按约定比例收费,利益绑定

🔒

合法合规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有处置手段合法合规,可取证,避免法律风险

全国企业有应收账款问题?

风险代理模式,回款前不收费,专业团队快速响应

📞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