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改变项目回报逻辑
2023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明确,PPP 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原则上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仅在依法合规的特许经营和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的情形下安排。这一变化,让政府付费项目的回款更依赖真实、可核验的现金流与明确的协议义务。
回款保障的三个抓手
- 协议写清付费节点:在特许经营或合作协议中,明确建设期、运营期各阶段的付费触发条件、计量口径与支付时限,减少"达到条件却迟迟不付"的争议。
- 绩效与付费挂钩: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建立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与申诉复核机制,使回款与企业服务质量形成正向关联。
- 财政承受力前置:关注项目是否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与物有所值评估,警惕以虚增收入测算掩盖付费落空风险,防范合规隐患。
给参与企业的三条建议
- 早研判:在项目投标阶段测算付费来源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避免盲目承接回报不清的项目。
- 重契约:把付费节点、调价机制、绩效挂钩写入主协议及补充文件,形成可执行的权利依据。
- 留证据:运营数据、考核结果、请款函证全程留痕,为后续依法主张提供支撑。
参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见 www.gov.cn;《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见 ww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