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条款是什么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中,有时采购方在合同里约定“以收到上级拨款或第三方付款为前提,再向供应商付款”,这类约定俗称“背靠背”付款条款。其本意是转移资金风险,但可能让中小企业供应商在第三方未付款时长期拿不到款项。
条例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不得要求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付款条件,也不得按内部付款流程拖延。该规定意在切断“背靠背”对中小企业的不当传导,保障供应商按期收款。
条款效力与边界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以第三方未付款为由拒付中小企业,与条例直接冲突的部分难获支持。大型企业可约定商业账期,但同样不得变相拖延。供应商应关注合同是否含此类转嫁条款,识别后通过协商或依法主张修正,保护自身收款权利。
给供应商的三条建议
- 识条款:签约前核查是否含“背靠背”转嫁付款条件。
- 留凭证:验收、请款、往来函证完整留存。
- 依法主张:被拖延时依据条例与合同协商或依法主张。
参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见 www.gov.cn;《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与金钱债务履行的条款见 flk.n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