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正式施行。这份司法解释最受工程圈关注的,是第十三条对"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作出的刚性约束。过去不少承包人拿着完工证明,却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一句"还在走审计"挡在门外,工程款一拖就是两三年。新规把这句话的边界画清楚了,也给长期处于弱势的中小施工企业递了一把实在的尺子。
落到实操层面,这条新规对津南区制造配套、贸易履约类中小企业意义尤为直接——那些为大型项目提供设备、材料、劳务分包的企业,往往既是"施工链条上的弱势方",又是"应收账款积压的承受者",新规的落地等于给这类企业多了一道权利保障。

说到底,第十三条要解决的是"以审计为名拖欠工程款"的老问题。司法解释明确:当事人没有在合同里约定以审计结果或者财政评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法院不支持用审计结果来认定工程价款。换句话说,审计不再是天然的最后一道结算闸门。这条规则直接保护了居于弱势的中小施工企业,也让"以审压价、以审拖款"失去了法律支点。立法目的写得直白:根治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借审计压款拖款、加重中小企业负担的顽疾。
实务里我们见过一个典型案例。津南区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下称B公司)为某产业园区配套车间提供生产设备与安装服务,合同金额约820万元。项目2023年8月竣工并通过验收,B公司于同年9月向园区运营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合同约定"最终以财政审计结果为准",但未约定审计期限。此后建设单位以"财政评审尚未完成"为由,仅支付约560万元,剩余260万元一拖再拖。B公司2024年、2025年连续发函催告,对方始终回复"在走流程",既不否认欠款,也不给时间表。被拖的两年里,B公司下游的钢材供应商和安装班组同样拿不到钱,资金链一度紧到要借过桥贷,财务成本多出约47万元。
换成新规则看,B公司提交结算文件是2023年9月,到2024年9月就满一年。一年届满审计仍未出具,B公司完全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用鉴定结果主张权利,而不必苦等审计。依据《民法典》第579条,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债务人不支付价款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支付……https://flk.npc.gov.cn。需要提醒的是,新规给了承包人一条清晰的后路:审计结果逾期未出具,或者审计结果与施工合同明显不符的,承包人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鉴定出来的价款,反而更有说服力,因为它基于施工合同和签证资料,而不是模糊的财政口径。B公司若早半年启动鉴定,那47万元过桥成本本可省下。
这里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第十三条的"一年"是从"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算,不是从工程竣工验收起算,也不是从合同约定期限起算。所以承包人务必留好提交结算资料的签收记录、邮寄底单、系统上传回执,把这一天固定下来。实务中很多纠纷败在"说不清哪天交的",导致一年期限起算点模糊,反而吃亏。我们建议企业在商账管理台账里,把"提交结算文件之日"单列为一栏,并附电子凭证,作为后续所有动作的起点。
再从津南区主导产业视角换个角度看。津南的产业生态里,制造企业与工程总包、贸易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大量合同存在"以审计结果结算"的条款。这类条款原本是为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被发包方当作拖延回款的挡箭牌。新规之后,这种局面有了改变。
对津南区制造配套企业而言,建议做到以下三点:第一,签合同时尽量不写"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写清楚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加签证;第二,如果必须写,一定同时约定审计期限,最好短于一年,例如六个月;第三,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当天就做好证据留存,满一年即可启动鉴定或诉讼,别被"等审计"三个字耗住。
对津南区贸易类企业而言,同样适用。贸易合同中若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付款条件",审计拖延同样构成回款障碍。新规的精神同样适用——审计不能成为无限期拖延付款的理由。企业应当把商账管理前置,在合同中明确审计期限,并在期限届满后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主张权利。
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审计结果作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理由,不得将审计周期作为延期付款的合法依据……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7/14/content_5526768.htm
我们再换个角度看发包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其实也受益于这条规则——它倒逼内部结算流程提速,避免因为个别环节拖延把整个项目拖成诉讼。对发包方而言,与其被动等审计,不如在合同中主动约定一个不超过一年的审计期限,并明确逾期即按送审价或合同价结算,把不确定性提前锁死。这样既守住财政资金把关的职责,也不至于把合作方逼上法庭。
最后给津南区中小企业三点建议:第一,签合同时尽量不写"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写清楚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加签证;第二,如果必须写,一定同时约定审计期限,最好短于一年,例如六个月;第三,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当天就做好证据留存,满一年即可启动鉴定或诉讼,别被"等审计"三个字耗住。依法维权,从来不是嘴上说说,而是把每一个时间节点攥在手里。
| 关键节点 | 起算/含义 | 企业动作 |
|---|---|---|
| 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一年期限起算点 | 留存签收、邮寄、上传凭证 |
| 届满一年 | 审计仍未出具 | 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
| 审计结果明显不符 | 与施工合同冲突 | 主张鉴定、异议并存 |
| 签约时 | 是否约定审计期限 | 尽量不写或写短于一年 |
把上表贴在项目部或公司财务室墙上,比事后翻合同管用得多。新规落地的意义,不只是给了承包人一把尺子,更是把"应收账款"的回收节奏,重新交回了真正干活的人手里。商账管理的成熟度,往往就体现在这些被提前固定的时间锚上。津南区的制造、贸易与服务企业,不妨借此契机,把合同审查和商账管理流程做一次系统升级,别让"等审计"三个字,继续拖住你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