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作为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加工和商贸物流的重要节点城市,企业间大量采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进行结算。一旦交易对手进入破产程序,票据持票人、信用证受益人的对外债权如何认定、能否优先受偿,往往是悬在赣州制造和贸易企业心头的大石。2024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其中多项条款直指票据与信用证结算场景下的债权人保护难题。本文将围绕五个实务高频问题,为赣州企业提供一份可直接落地的商账管理参考。

一、票据到期被拒付,对方已进入破产重整,持票人该怎么主张权利?
核心变化:二审稿强化了票据追索权在破产程序中的独立性。
实务里,赣州不少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和下游采购方之间采用6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一旦付款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票据是否还能正常行使追索权?
需要提醒的是: 二审稿明确,票据持票人依法享有的追索权不因债务方进入破产程序而当然消灭。持票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也可以继续向出票人、背书人等前手行使追索权,两条路径并不冲突。
落到实操,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
- 核实票据状态:确认票据是否已到期、是否已作成拒绝证明或取得付款人拒付记录;
- 在法院公告期内及时申报债权,同时保留对前手的追索权;
- 若债务方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需同步关注该银行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特别清偿规则的适用范围。
依据《民法典》第579条,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持票人主张关键款项的权利基础清晰……(《民法典》第579条)
二、信用证项下单据已被银行拒付,开证申请人破产了,受益人能拿到钱吗?
核心变化:二审稿对信用证独立抽象原则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作出更明确表述。
赣州贸易企业做东南亚、珠三角出口时,大量采用即期信用证结算。开证申请人(境外或境内买方)一旦破产,受益人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单据被拒付后,信用证项下款项落空。
换个角度看, 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意味着银行付款义务主要取决于单据表面是否相符,而非基础交易是否履行。但如果开证申请人进入破产,法院可能裁定中止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支付,这就让受益人的对外债权处于不确定状态。
实务要点:
- 若信用证为即期、单据已交单且单证相符,受益人应尽快向开证行主张付款;
- 若开证行已对外付款但尚未从开证申请人处获得偿付,受益人可考虑以债权申报方式参与破产程序;
- 二审稿对"继续履行合同"的审查标准更加细化,信用证合同是否属于"待履行合同"成为关键判断点。
三、债务方破产重整期间,管理人能否继续履行已签的票据贴现协议?
核心问题:管理人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直接影响持票人的回款节奏。
赣州不少中小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本地银行或担保机构办理贴现,本质上是企业间的融资行为。若贴现申请人(即债务方)进入重整,管理人有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需要提醒的是: 二审稿对管理人合同选择权设置了更严格的程序要求,包括债权人会议对重大合同处置的表决权。对持票人或贴现机构而言,应当:
- 及时与管理人对接,了解合同处置意向;
- 对可能影响票据兑付的重大合同处置事项,积极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应及时申报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赣州贸易企业常见的"一票多背""循环开票",在破产程序中如何认定债权?
场景还原: 赣州某五金贸易公司持有上游供应商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经三次背书转让后最终持票人提示付款被拒,出票人进入破产程序。各前手持票人的债权顺位如何?
这是赣州本地贸易圈高频出现的回款难题。 循环开票、票据背书链条复杂的情况下,一旦出票人或某一前手进入破产,各持票人的权利主张相互交织。
二审稿的关注方向:
- 对票据背书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审查标准更加明确;
- 对恶意取得票据(如明知债务方资不抵债仍受让票据)的持票人,其债权申报可能受到限制;
- 破产管理人有权对可疑票据转让行为行使撤销权。
对赣州企业的建议:
- 建立票据台账,详细记录每笔票据的来源、背书链条、贴现情况;
- 与票据中介、合作银行保持对账习惯,避免票据信息断层;
- 发现交易对手出现经营恶化信号时,及时启动商账管理预案,提前申报债权。
五、破产程序终结后,权利方还能依法追偿哪些款项?
实务提醒:破产程序终结不等于债权消灭。
很多赣州企业误以为"破产程序走完了,钱拿不回来就没了"。实际上,二审稿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债权恢复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
- 若发现债务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等可撤销行为,权利方可依法主张追回相关款项;
- 对有担保的票据债权或信用证债权,担保权人仍可就不动产、动产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权利人需注意时效节点……(《民事诉讼法》第246条)
附:赣州企业应对票据与信用证破产风险的操作清单
| 风险类型 | 关键动作 | 时间节点 |
|---|---|---|
| 票据到期拒付 | 取得拒付证明并申报债权 | 票据到期后10日内 |
| 信用证拒付 | 核查单证相符性,向开证行主张权利 | 交单后即时处理 |
| 管理人合同处置 | 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接到通知后及时回复 |
| 循环开票纠纷 | 整理背书链条,准备债权证明材料 | 发现破产公告后 |
| 破产程序终结后 | 关注财产发现线索,准备恢复执行 | 终结裁定生效后2年内 |
说到底,票据和信用证是赣州制造与贸易企业最重要的结算工具,也是商账管理中最容易"踩坑"的领域。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诸多变化,本质上是在平衡债务方重生机会与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企业而言,提前建立票据台账、规范对账流程、在风险信号初现时及时依法维权,才是守住关键款项的最务实策略。